古代女真人的野蛮婚姻习俗 女孩初夜献给父亲……
历史少数民族很开放,也由于文明低下的原因,导致当时的出现乱伦情况。古代女真民族没有封建礼仪的束缚,比较崇尚自然开放和早婚,古代的满族女孩子为了报答养育之恩情,并祈祷今后能够多为女真民族繁衍后代,头一晚上要奉献给自己的阿玛(满语父亲之意),之后才能出嫁。
各地满族的风俗大致不太一样,早的7岁,晚的也要12岁左右,在萨满巫师的指导下,满族女孩和她的阿码一起跪在巫师面前,而萨满巫师用所持手鼓摇晃(鼓周围所刻的双蛇形相互缠绕花纹用以象征生殖文化),口唱神歌向上天祈祷允许女孩和她的父亲结合。
得到上天的允许后,满族的萨满巫师将一个象征男性阳具的雄鹿茸授于女孩,女孩再用双手把它捧给阿玛,然后在山林的一个秘处,在萨满巫师的见证下,女孩的阿玛先用雄鹿角把女孩的处女膜捅开(在女真人传说里,雄鹿角可以让女性多子),之后女孩的阿玛在掏出自己的阳具放入……。仪式完成后,标志着女孩从此可以出嫁。
在各地的满洲(女真)部落行使这样的仪式女孩年龄不太一样,如野人女真平均7岁左右、建州女真大约选择在女孩9岁左右、较晚的海西女真大约选择在女孩12岁左右行使这样的仪式。如果女孩的父亲已经死亡,则通常由女孩的叔叔或者舅舅来代为行使这样的权利。
如果女孩因此意外怀孕了怎么办?如果女孩怀孕并顺利生产,这时候女孩已经出嫁,这个孩子通常会被夫家当做上天赐予的礼物予以接受。如果生在本部落的父家,这个孩子会被女孩的母亲当做自己生育的子女予以抚养,在伦理上这个孩子从此就是他亲生母亲的弟弟或者妹妹。
明朝正统十四年至景泰元年,大臣倪谦出使朝鲜时,路过有女真人分布的地区,也见闻过这种风俗,并认为是极为败坏道德的“恶风”,向朝廷建议“当永禁之”。但由于当时的明朝正忙于对付来自蒙古的侵犯,而对统治女真地区,采取的是委任当地头人的羁索方式,只要照常进贡,对当地的“胡风、胡俗”通常并不干涉,故没有采纳倪谦的意见,而女真族的风俗也照旧进行。女真族的禁忌,对大明朝这个政府来说也管不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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