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代七大变态酷刑令世人闻风丧胆…… – 女娲共享

古代七大变态酷刑令世人闻风丧胆……

  酷刑,希望我们要讨论的这个话题不会令你想到生活中的不快。毕竟,它已经存在了几千年。在人类最懵懂的岁月里,我们的祖先曾经历过一段非常豪爽的时代,那时还不存在所谓的酷刑,刑的意义只在于杀掉。后来,实施这些酷刑的目的,有时意在令对方屈服,有时为从对方口中获得重要的信息,而我们绝对不能排除的是,不少人进行这项活动纯属为了找乐儿!

  七大酷刑之–疑神疑鬼 头顶钻洞

  人类学家在欧洲和南美洲曾发现大量被钻孔的头骨,其历史可追溯到7000至2700 年前。头骨中的孔是由人造石器钻出来的。专家们称,这种仪式应用于成年男性。

  这种仪式虽然流传广泛却极其恐怖,而且仍是人类学中最难破解的谜题之一。是什么人做了这些事情?为什么这样做?或许这是史前的一种酷刑?

  最近的研究表明,除了可能引起的痛苦外,这种做法还称不上一种真正的酷刑。西班牙格拉纳达(Granada)大学的研究员告诉我们,毫无麻醉的钻孔过程序要持续大约10-15分钟,然而大部分(据研究约占70%左右) 头骨被钻孔的人却能够神奇地幸存下来。

  截至目前最能令人信服的解释是:“头骨钻孔”其实是一种神秘的仪式。然而它的目的却始终是一个谜。

  七大酷刑之–中国特色 老虎凳

  老虎凳是中国特有的酷刑,属于反关节酷刑的一种。该刑常见于各类影视作品,阴险至极。受刑者双手反绑,呈坐姿被固定在一条长凳上,大腿部位以绳索绑紧,用刑时受刑者脚下被不断垫进砖块,疼痛难忍。

  老虎凳的作用在于牵拉受刑者腿部的关节韧带,并造成膝关节脱臼。据史料记载,受刑者坐老虎凳一般垫上3块砖时就会大汗淋漓,5块砖时膝关节完全脱臼,人会昏厥。施刑者通常每加一块砖后会暂停一会,令受难者的痛苦持续一段时间后再加重用刑力度。

  女性在接受此刑时痛苦比男性更甚。他们的韧带通常比男性柔软,所以往往要加到6块砖时才昏厥,有过这样的记载:施刑者在受难者昏厥苏醒后,将受刑者从老虎凳上解下来,再由两个身强力壮的施刑者架着她强行跑步,以增加她膝关节的痛苦!

  七大酷刑之–绝非SM 鞭挞

  一直以来,鞭打是使用最广泛的一种酷刑。用于实施鞭刑的工具,是边缘非常锋利的硬牛皮带。受刑的部位主要集中在臀部以及背部–这里的肉很厚,不至于将人打死,却绝对够疼 。时至今日,我们知道位于亚洲的文明国家,狮城,新加坡仍然在使用鞭刑。

  鞭刑的方便之处,首先在于对工具的要求不高,只要一根鞭子就好,实在没有鞭子,柳条、绳子、皮带、电话线等等都可以,如果是在家里,这个范围还能够扩展到衣架、筷子以及书本杂志之类随手能够抄起的任何一件东西。比如在杂志的某编辑家里就曾长时间使用的竹制衣架,弹性极好,绝对属于实施鞭刑的上佳之选。

  鞭刑的另一个优点在于,占地面积不大。任何时间,任何地点,只要把犯人捆绑扎实,随时享受用刑的乐趣。

  七大酷刑之–耸人听闻 虎豹嬉春

  行刑时,将女囚与猫鼠同困于麻包袋中,向其中抛入点燃的炮竹,受惊的猫鼠会撕咬女囚将至遍体鳞伤,而后施刑者将在其伤口上淋洒盐水……

  类似的刑罚见于古代欧洲对基督徒的酷刑。不同的是,施刑者将一口大铁锅扣在受刑者的腹部,锅里关着几只活蹦乱跳的老鼠。

  然后他们给铁锅加热,闷在锅里的老鼠会迫不及待地要逃出来,以致挖穿受刑者的肚皮。

  七大酷刑之–苦辱兼具 水落石出

  用水灌进受刑者的肚子,使对方肚胀如鼓,仍不停灌注,并不时大力压迫受刑者的腹部或用脚大力践踏,使受刑者呕吐,再灌……如是者三四次后,受刑者将七孔流水,痛苦不堪……

  记得相声大师侯宝林先生曾经写过一部书,回忆当年天桥老艺人们的艰难经历,其中就记录过这么一段。具体是哪个老艺人记不清,但当时他受的就是这种刑罚,行刑时还有几个鬼子不停地踩在他的肚皮上,最后不堪痛苦而死。

  七大酷刑之–古已有之 过山龙

  李伯元的《活地狱》对此刑如此记载:“是叫锡匠打一个弯曲的管子,扯直了要够二丈多长,把犯人赤剥了,用管子浑身上下盘了起来,除掉心口及下部两处。锡管子上边开一个大口,下边开一个小口,用百沸的滚水,从这头浇进去,周流满身,从那头淌出去。这个开水,却不可间断。”

  貌似以前看电视剧《杨乃武与小白菜》中,杨乃武也险些遭受此刑,想来这简直不是受刑,等同枪毙!

  七大酷刑之–浑身发毛 骑驴

  这种刑罚不少人听说过。受刑者被脱光衣服,骑在一个顶端锋利如刀的倒V字形装置上,有时甚至会在受刑者的四肢挂一些重物。

  这种花活儿似乎在一些影视作品中偶有表现,至今仍然被一些心理上具有虐待倾向的人喜好。但据说在西班牙的军队里,直到20世纪这还是他们的“家法”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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