夫妻中个人的“性需求”属自身的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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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一男孩,找我咨询,说他很爱他女朋友,可是他们异地,他有性需求怎么解决?我问有多爱?他说要结婚的那种,最迟明年底。我又问,不会到明年底,你们才见面吧?他答,不会。
我说,那你就向她表达,你的想法啊,你的这个性需求想法。他说,说了又有什么用,又没在一起。他又问,我可不可以背着她去做,不让她知道。
我说,你的性不只是你的个人欲望吧?应当是你向她表达爱的极致,对吗?你们现在是恋人,即将成为夫妻,除了事业追求,你的心有没有全心地放在她身上?关心她的身体、精神、状态、一切的一切。假如你的爱指向她,怎么会分心自己的孤单状态?并且想悄悄地背着她解决自己的个人欲望?那是因为你和她还没有融合为一体,还没有达到挚爱她的状态,你还是孤零零地只想自己。你的心只装得下自己,那点可怜的欲望。
性,是爱的极致,将自己交予心爱的女人,是对她最好的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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另有一位已婚女人,问我,可不可以拒绝老公的性要求?
我问,你是他的女人吗?与他同居一屋吗?
她说,是的。可我老公,刚从外面打工回来,午饭过后就要同房,我说等晚上吧。还有一次,半夜才从外面玩回来,就想同房。你想那个,不可以早点回来?
我说,为什么你对性生活有预先设置?为什么午后不可以、半夜不可以?他见到你,你是他的女人,就激起了他的欲望,他想和你行夫妻。
此女人,总是以种种借口拒绝老公的性要求,因而遭到老公的肤体暴力,甚至有一次为了行房,打穿了她的耳膜出血。
我坚决反对家庭暴力!可是在女人强烈的性拒绝之后,男人的性一直处在无法缓解的性紧张压力状态下,得不到愉悦的宣泄,于是狠狠暴力施加。
女人,强烈地拒绝男人的性,反受到男人的肢体暴力。
身为妻子,对待自身的性,它不完全属于你,是你们夫妻共同的义务。不可以把它作为自己可以施与丈夫的策略与手段。
妻子,既不可以对待丈夫性强势(强烈提出自己的性要求)、也不可以强烈拒绝丈夫性要求。
强势与拒绝,都会造成丈夫的性压力与紧张。
性本身就是夫妻之间的感情,是夫妻生活的一部分。把它划为你的,你有施与权,这就造成了男人的软弱或强硬。
本来,就可以通过性,达到夫妻之间的和谐与恩爱,为什么要成为冲突与战争的爆发点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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既然成为了夫妻,或即将成为夫妻,那么个人的性需求,不再只是自身的那点私欲。它与你的爱紧密相连,是爱的极致,是达到两性和谐的最佳方式。
你们夫妻,性和谐了吗?